姓名:李启铭,又名李一帆 院校:河北传媒学院08届播音主持专业的学生
年龄:22岁
出生年份:1988年
父亲:李刚(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确为李刚)
肇事车辆:大众迈腾轿车
案件简介:2010年10月16日,河北大学校园内发生了一起车祸,两名女生被撞,一名死亡,这件事在河北大学校园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官二代”、“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这些扎人的字眼让学生们群情激愤,网络上的过激言论更是层出不穷,人肉搜索已经将肇事者的姓名身家完全曝光。其父亲李刚系保定市北市区公共安全专家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
“当时声音很大,‘砰’的一声,就看到两个女孩被撞飞,腾空很高。”这位目击同学说。女孩落下后又被车前挡风玻璃和反光镜再次撞到。
有同学看到,黑色轿车在撞车前经过转弯处时,就车身摇摆不定,无减速意思。撞击后听到了明显的刹车声,但车速依然很快。
两名女生是河北大学商学院的大一新生,其中陈姓女生当场昏迷,头部有血迹,疑为撞倒后头部着地所致。张姓女生倒在路边呻吟。
大部分目击学生称当时车速“70码到80码”,但一位经常开车的老师告诉记者,进校后,有三个减速带,如果车速80码会翻车,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车速应在40码左右。
“学校进门有警示牌,要求时速5公里之内。新校区有两万多学生,40公里的时速必然会发生事故。”这位老师说。
目前,伤者陈某因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张某病情稳定,无生命危险。保定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已成立事故调查专案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及责任追究工作。
10月16日晚9时40分许,河北大学新校区易百超市门口,一辆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疾驶而过,撞飞两名穿着轮滑鞋的女生,撞人后司机不管不顾,扬长而去。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黑色轿车车速超过70码,一女生被撞飞十米开外,另一女生被车轮碾过,车窗玻璃粉碎。肇事者在撞人后没停下来,而是开向馨雅楼接女朋友。接到人后,竟扬长而去,在校门口被拦截。令人震惊的是,肇事者在被拦截后态度嚣张,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据了解,被撞的两名女生都是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大一新生,分别为陈某和张某。17日下午5时许,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伤者张某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另外,一名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女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去世的陈姓女生是她的师妹,名叫陈晓凤,为人十分温和,父母事发当晚赶到保定。
“我有几个好朋友读中学时跟他一个班,一眼就认出来了,所以我才敢肯定是李启铭。”ID为“河北义工”的网友率先在论坛发帖,曝光其身份。“河北义工”自称是河北大学学生,发的现场图片是其他学生提供的。
18日,对于记者的采访,河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选择回避,一工作人员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现在无法提供其它信息。
当天,有当地媒体调查确认,肇事者为李启铭,其父确实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
目前,保定市公安局已经对外发布案情通报,肇事者李启铭,又名李一帆,男,22岁,系保定某单位实习生。10月16日21时40分许,李启铭酒后驾驶朋友的黑色轿迈腾车(车牌号:冀FWE420)到河北大学送朋友,在河北大学新校区生活区,将穿着轮滑鞋的两名女生陈某、张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李启铭仍驾车继续行驶,在男生宿舍附近调头原路返回至学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截住。
据警方介绍,16日晚发生在河北大学的轿车肇事案引起各方关注,警方认定肇事司机李启铭系醉酒驾驶,案件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李启铭已被刑事拘留。对李启铭自称有背景,警方表示,无论其是否有背景,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律师周泽认为,校内道路仍为公共道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周泽说,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故意,但肇事车主几乎在主观上都并不愿意发生事故,他认为警方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对肇事车主进行刑事拘留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一方面,即使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事故,如果其犯罪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则该行为同样应该定性为该罪。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的定义并不是“愿意”发生事故,而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14条)同时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8条第4款)本案中,李启铭在醉酒状态下于人群聚集的校园超速行驶,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惨剧。可能这种结果不是他“希望”的,但是不顾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超速驾车,按照社会一般人的常识,这种情况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故可以推定李启铭对这一事故的发生存在“放任”心理,构成间接故意。
若非他本身就是一个禽兽的话,那么肯定有什么让他害怕的后果。但他竟然撞死人后,去女生宿舍楼接女友,被拦后叫嚣“我爸是李刚”。真是猖狂之极!
如果非要给他定义成泯灭人性的话,这其实是不过分的。
肇事者为何如此狠心的将生命视之儿戏?如果法律对于一旦发现肇事车主对于见死不救,甚至还蓄意致人死命的行为惩罚等同于蓄意杀人来处理的话,我想这种行为会少的多,如果法律对待事故发生后,对撞残事件所要求的赔偿,一方面能为受害人有个交代,一方面也考虑下肇事人的实际情况的话,会让各种的司机理性对待自己所制造的事情的后果的。
我是苏素:我就是好奇这位红人平时怎么样向自己家儿子灌输思想的,要不然他儿子怎么会有这种副局长可以通天的思想的?
善哉慈悲:子不教父之过,一个有教养的父亲是教不出这样的儿子的,这是装不出来的!
水行君:可惜啊,太迟了。如果是事发当晚就能这样,或许会是另一个结果。只希望这种道歉不是为了保自己的儿子或官帽,而是发自良心(如果还有的话)。
河北大学校园轿车撞人案继续发酵。因为被指“封锁消息”,河北大学近日备受网络舆论的指责。这种情况昨日起得到改变,河北大学开始主动安排目击学生及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并称从来没有封锁消息。肇事者的父亲、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则继续保持沉默。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保定市将于今日(10月22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别由公安局和河北大学介绍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以及案件侦破的进展。
肇事车牌:冀FWE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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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名事件: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一案



